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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哈尔滨7月27日电 (记者杨雪楠)7月26日上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率队到省司法厅及哈尔滨市相关机构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调解条例立法进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哈尔滨公证处、道里区新阳路司法所和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和调解条例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人员和司法鉴定等方面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省司法厅领导班子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决定》,在“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做实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公证服务质效,优化司法鉴定服务,强化法律援助供给,推出人民调解龙江样板,创新仲裁服务”等八个方面展现出公共法律服务的“新形象、新成效、新样板”给予了高度评价。
调研组指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司法厅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决定》有序落实、有力实施;能够积极探索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路径新模式,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为打造平安龙江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调研组指出,在看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城乡法律服务资源不够均衡、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备不够稳定、调解工作法治化不够完善等短板弱项。
调研组希望,在下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贯彻落实上再加力,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再聚焦,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上再创新,在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上再提速,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上再加强。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与立法责任部门沟通联系,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供给,为加快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一同参加调研。(图片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提供)